查看: 668|回复: 0

[网赚资讯] 网站要盈利赚钱找准目标用户人群最重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6-30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俗话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意思就是说做任何事之前都要有个计划,有计划则能够成功,没有计划那么就会失败。虽然没有100%的准确率,却形象地说明了计划在做事情过程中的重要性。对于我们站长而言,做网站要想成功赚钱,那么常用的标准就是顺利进入盈利赚钱期,能够通过网站带来收入,这就达到了做站的目标。

  然而,有些站在做了许久之后仍然没有找到赢利渠道,其实这时进行反思和总结,问题往往可能出在站长对于网站的规划方面,由于仅仅是凭着一时的热情,按照一时的想法就建站,这样发展下去一切都是凭着稍纵即逝的想法来做的,没有一定的规划,如此的做法往往导致无法达到成功的目标,赢利就无从谈起。要想使网站顺利进入“赢利通道”,功夫不仅应当花在建站过程中,更要用在建站之前,要先找准网站的目标用户人群,做到“有的放矢”,这样才能使赢利的目标顺利实现。

  第一步:为网站未来的赢利找准目标用户人群

  对于正规的内容站而言,选定一个主题,围绕这个主题进行相关内容的建设是常规的发展之路。为了未来网站的赢利目标,在网站发展之前就需要为网站做好定位,找准未来赢利所要依靠的目标用户人群。在这方面,站长需要结合个人的兴趣爱好、特长、手头资源等条件进行综合的考虑,千万不要仅仅凭一时想法而不顾自己是否拥有这方面的资源就仓促开始网站建设,否则只会白白浪费精力。

  例如,对于熟悉各种网络游戏的站长而言,选择建立游戏方面的网站和论坛,围绕像自己一样的游戏用户进行网站建设和推广,既能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又能发挥自己积累的资源,如此一来更加有利于网站未来的成功。对于喜爱网赚的站长而言,不如自己开设一个网赚指导网站或者交流论坛,用自己真实的经验和热心为同行搭建一个交流的平台,有助于网站快速的成长,对于未来的赢利提供更加坚实的用户保证。

  第二步:结合目标用户人群的特点开展网站建设

  在初步确定了网站的目标用户人群之后,在随后的网站建设过程中,需要紧紧围绕目标用户开展网站的建设,从内容的编写和筛选上,到网站的推广,以及赢利模式的确定方面,都要充分考虑用户人群的特点,使网站的内容符合他们的“胃口”,成为吸引和留住目标用户的核心资源;对于网站的推广更要摸清楚潜在用户喜爱聚集的平台,使推广获得更加高效的回报;对于赢利模式的创建上,要考虑到目标用户易于接受的方式,从代售物品到出售广告位,再到会员充值收费、附件下载收费等,都需要让用户容易接受。

  作为站长,要充分尊重用户的感受,千万不能因为“见钱眼开”而变得急躁,采用一些挫伤用户积极性,损害用户对于网站信任度的做法,例如没有向用户提供高质量的内容或资料等资源,就想向用户收取费用,这样的做法只能是一厢情愿,最终的结果只会是导致用户的流失,不仅无法使网站赢利,更是会导致网站发展过程中可能会“夭折”。站长需要明白网站能够通过用户赢利,必然是拥有让用户认为值得为之付钱的价值。

  第三步:网站赢利前找准目标用户需注意的几点

  1、赢利模式要有所计划:有些人认为赢利模式的确实要等到网站发展到后期才能逐渐明确,事实上如果你能够在做站之初就考虑到未来的目标用户,考虑到如何创建自己的赢利模式,能够为网站的建设和发展带来更明确的方向和指导,这样的建站之路也注定将更加高效,所以找到网站的赢利模式要有所计划对于网站而言有百益而无一害。

  2、赢利模式要适时调整:对于实际的操作之中,计划的赢利方法与实际必然可能存在一些不完全吻合之处,这时需要的就是站长灵活的应变能力,能够根据实际情况,找到既定的赢利计划的不足之处加以改变,使之更加发展变化中的实际情况,从而用更切合实际的赢利模式获得成功。因时因地制宜,在网站建设之中是必不可少的策略。

  3、赢利模式要积极创新:在网站的发展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一些由于实际情况和用户的反馈而给站长做站思路带来新的启发,让网站的发展之路发生一些改变,在这种情况之下站长应当积极对赢利模式进行创新,根据新情况新
温馨提示:
1、本内容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2、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本内容若侵犯到你的版权利益,请联系我们,会尽快给予删除处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客服QQ/微信
3555999888 周一至周日:09:00 - 22:00
十五年老品牌,学习网上创业赚钱,首先跃程网,值得信赖!
跃程网 版权所有!

本站内容均转载于互联网,并不代表跃程网立场!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QQ|小黑屋|广告服务|加入vip|APP下载|手机版| 跃程网

GMT+8, 2024-11-19 14:31 , Processed in 0.273731 second(s), 34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