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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时不有、无处不在、万物互联,在5G的推动下,正在成为一种现实。”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执行院长喻国明认为,5G时代就是视频大行其道的时代,视频已经成为传播以及人们认知等最重要的媒体形式之一。
形成泛众表达框架
过去互联网上,虽说人人都是传播者,但是都以书写形式为主,书写仍然以精英人士为主流。而且,在书写时代,能够在网络上表达思想、看法的仍然是精英。
视频是与之前媒体表达方式不同的一种媒体形态。在视频时代,表达权给了越来越多的普通人,每一个人都可以用视频这种最为简要、直观的形式与大众分享,这是具有革命性的改变。
媒体要进一步做好普通表达者与精英表达者之间的沟通,形成一种媒体生态,形成泛众表达的框架。
做好视频标引工作
5G时代带来了传播的快速,必然会伴随海量视频的出现。在中长视频崛起后,短视频生产者如何与中长视频生产者形成分工是需要思考的现实问题。
中长视频可能会在某些传播内容上成为压舱石、定盘星,起到主流、重大的作用。而短视频将起到导读、索引、连接等作用。
同时,面对海量视频的出现,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其一是要形成类似于文字传播所具有的知识图谱方式的分类、连接,使人们在接触一个信息时,就能够接触到视频供给的结构,提供具有体系化的视频,形成视频间相互比较、相互促进、相互提升的链接。
其二是要对视频本身做好标引,因为文字无法驾驭海量的视频内容,只有标签打得好,才能使视频资源被再次使用得更加充分、灵活。因此,标引工作是对视频资源盘活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在人工智能的协助下,对动态视频的标引是能够高效完成的。
创新需要更多脑力
视频这种传播方式的出现,是对社会认知方式、决策方式,以及科技赋能的重大改变。喻国明认为,作为从业者,要为行业在制度创新、规则创新上作出贡献。“我们最了解传播领域的要求是什么、规则是什么,如果我们不能做出努力的话,就会面临着其他方面对我们的约束。”
互联网发展到今天,内容原创、平台分发,以及与其他内容者之间的利益如何平衡,是应当思考的课题。在互联网时代,互联网对内容具有广泛、微化的时代要求,那么,能否对内容的版权提出微化处理,从而适应互联网环境下的内容服务、题材使用、价值服务的要求,以此使内容版权的市场得到更大程度的释放?
某一位家庭成员想给父亲做一个群星祝寿视频,但是,现在现实情况不允许。如果视频的标引在人工智能做得很好的前提下,以“微版权”的概念,使用剪辑的形式,形成视频,该用户不用付出高昂的版权成本,便可制作出自己需要的视频。这种形式对于版权所有者而言,其版权变现的回报将更高。
如果版权通过微化处理,那么,媒体领域还将会出现一种新的形式——微剪辑。通过对视频的创意性剪辑,能够创造出更多的作品、植入性广告、软文等,这种新的剪辑形式所释放出的创意能量将是今天难以想象的。
因此,在5G时代,在视频大行其道的明天,需要媒体人自己去创造,通过制度创新、规则创新,将会迎来一个新的市场机会。“只有自己才能解放自己,只有自己才能做自己。”
编者按: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内容有删节。
在短视频风口的当下,媒体从业者尤其广电媒体人,更有必要深入了解大小屏互动的流程再造、以及大屏内容的新媒体表达。
你不前进,世界不会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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