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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汉国税局开出了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对淘宝皇冠女装网店“我的百分之一”征税430余万元。虽然随后武汉国税局声明征税针对的是网店背后的实体店,但这一事件还是引发了网络卖家的集体彷徨。
7月19日的消息,今年网络购物销售规模预计将占到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4.5%到5%,却只有不到20%网店纳税,网购税收流失或超过百亿元。
一时间,“网店该不该纳税?”“该如何纳税?”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税收流失或超百亿
近日,武汉国税局开出了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对淘宝皇冠女装网店 “我的百分之一”征税430余万元,此事引发多方关注。
根据中国电子商务协会7月上旬发布的 《2011年中国电子商务行业研究报告》,2011年我国网购市场交易规模将达到7634.1亿元;而另据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和易观国际等机构的乐观预计,到今年年底,我国网购市场交易额有望突破万亿元大关,未来5年还将保持20%以上的复合增长率,到2015年网购市场交易额将突破2.2万亿元。
一方面,网络购物的迅猛发展使其已成为经济体中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庞大的网购市场亦让人不能再忽略其纳税问题。
据报道,由于目前国家对电子商务持鼓励态度,所以长期以来并没有对众多中小网店实施强制征税。但部分中小网店经过快速发展实力大增,完全有能力按照税法主动纳税。
网店征税有法可依
目前网店盛行,仅在淘宝这一个C2C平台上就有几千万家的网店。不少税务方面专家对媒体表示,根据我国现行税收政策,对网店征税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即便是对个人网店征税,也是有法可依的。
虽然目前工商总局对个人网店的表态仍然是不会强制注册,也不会强制征税。但是,一些税务专家分析称,不做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并不是豁免纳税义务的条件。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就指出,适用于交易的各项税法对各类网店同样适用。
羊毛出在羊身上?
网络购物的特点一是方便快捷,二是价格低廉。在虚拟空间做生意,不但省去了实体店铺的租金,也是“避税天堂”。此次公众对“网购纳税”的关注,让一些人担忧,征税的结果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有网友表示,如果对网店收税,那么征收的税款必然会转嫁到消费者的头上,由此不但网购买家要多花钱,网上购物的吸引力也会减少。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眼下开网店也是创业的重要渠道之一,本就能力薄弱需要扶持,如果严格征税,可以预见的是,不少小网店会不得不倒闭。
有媒体举例说明,如果征税,按照现有税法规定,部分网店将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管理。网店应向税务部门缴纳3%的增值税、至少20%的个人所得税,此外还需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税(三种税费按增值税的12%收)。如果网店月销售额达到10万元,如按照7%销售利润计算,每月收入为7000元,平均每月需要向税务部门缴纳各种税费总计为4261元。这意味着,网店店主正常缴税,平均每月收入只有2739元。
也有评论人士认为,网店纳税之后就保证了它真实的实名制,在这样高度社会化的时代,也方便买家和卖家之间建立信任。如果纳了税的网店一定更愿意让买家知道它已经交了税了,对买家来说,这样的卖家信用度更高。记者/肖 伟
来源:北国网-辽宁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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