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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11月16日)消息,日前,淘宝规则发布《淘宝争议处理规则》修订公示通知,本次调整主要针对市场上卖家大量错发货或货不对板的情形。新规将于2016年11月22日正式生效。
新规实施后,若买家收到货后发现商品存在大量劣质或货不对板的情形,可向淘宝上诉。经淘宝综合判断,有理由认为卖家无履行合同之意图的,则视为卖家拒绝履约,交易支持退款买家,商品由卖家自行和买家协商处置。
有媒体报道,每年双11,总有虚标原价、货不对板、到货迟缓、售后不佳等问题困扰着网购用户,在回答“网购时的顾虑”问题时,30.6%的受访者担忧“货不对板”,比率居首位。
有关大众评审评判方面,原来仅维权发起方有权选择,新规实施后,淘宝也可视争议内容将案件交由大众评审员进行判断。
新规原文:
《淘宝争议处理规则》
变更前
第三条 淘宝将根据本规范的规定对买卖双方的争议做出处理。部分买卖双方的争议,维权发起方有权选择(且维权相对方认可)由大众评审员进行判断,淘宝网将根据大众评审员的判断结果对该等争议作出处理。
第二十一条 卖家出售的商品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为依据《淘宝规则》和/或《天猫规则》和/或《飞猪规则》中出售假冒商品、假冒材质成份相关规定不得出售的商品,交易做退款处理;若为发布违禁信息、发布禁售信息相关规定不得出售的商品,交易视实际情形做退款或退货退款处理。
变更后
第三条 淘宝将根据本规范的规定对买卖双方的争议做出处理。部分买卖双方的争议,维权发起方有权选择或淘宝视争议内容交由大众评审员进行判断,淘宝网将根据大众评审员的判断结果对该等争议作出处理。
第二十一条 卖家出售的商品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为依据《淘宝规则》和/或《天猫规则》和/或《飞猪规则》中出售假冒商品、假冒材质成份相关规定不得出售的商品,交易做退款处理;若为发布违禁信息、发布禁售信息相关规定不得出售的商品,交易视实际情形做退款或退货退款处理。
卖家交付买家的商品存在大量劣质或货不对板情形的,经淘宝综合判断,有理由认为卖家无履行合同之意图的,则视为卖家拒绝履约,交易支持退款买家,商品由卖家自行和买家协商处置。飞猪卖家商品交易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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