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蒙运动(Enlightenment)时期的哲学家伊曼努尔·康德(Immanuel Kant)就是天赋派的代表之一。在他看来,道德是一种非常简单的东西:任何充分理性主体选择所做之事。理性主体可以是任何实体存在,它具备独立思考的能力,能够根据理性做出行动且其行动符合一般行为规律。但是,规律并不仅仅适用于人类自身。康德在 1785 年出版的《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Groundwork of the Metaphysics of Morals)一书里写道:“‘你不应该撒谎’并不仅仅对人类适用,其他理性生物也应该遵循这一规律。同理,世间其他所有真诚的道德法则也是如此。”
从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到大卫·休谟(David Hume)和查尔斯·达尔文(Charles Darwin)这样的后世思想家,内在派的观点一直传承至今。最近数十年来,内在派观点的最典型代表人物当属已故英国哲学家伯纳德·威廉姆斯(Bernard Williams)。在 1982 年发表的论文《整体宏观角度》(The Point of View of the Universe)中,威廉姆斯尖锐的批评了西奇威克的公平理论。在威廉姆斯看来,考虑到自己人类的身份、特定的生物学本性以及文化本性之后,我们应该用自己的方式生存在这个世界上。道德就是与这个问题有关的东西。对于我们这样的实体来说,什么样的选择才是理性的?
通过反思育儿之道,我们找到了天赋派观点不适合作为机器人道德观指导意见的原因。好的父母不会直接把孩子扔到社会,让他们独立自己理解什么才是正确的行为。哲学家大卫·威勒曼(David Velleman)在 2008 年的论文《生命的礼物》(The Gift of Life)中称,忽视孩子身体健康的不是成为失败父母的唯一途径。如果你拒绝引导孩子建立正确合理的道德观,你也是失败的父母。威勒曼说,做出道德抉择是一件很难的事情,有时候还会让人感到痛苦。当孩子面对道德困境时,选择袖手旁观的父母是非常不负责任的。他们与直接将孩子扔进游泳池以期待孩子学会游泳的父母一样,都是失败的。